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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类经典案例2】

时间:2021-09-07

XX,女,因“停经37天”到XX医院就诊,诊断为:早孕。后刘XX因不适在该医院进行保胎治疗,好转后出院。出院后的第三天,刘XX感觉下腹疼痛,下体有血性物质流出,立即到该院就诊,经相关检查后,刘XX系自然流产。该院即应刘XX诉求为其行清宫术,术中,发现刘XX子宫内有一避孕环。刘XX认为其流产的原因系因该院未能检查出其宫内有异物导致,遂要求该院赔偿其损失。经本团队律师多次与刘XX及家属的沟通后,刘XX放弃了对该院的索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