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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主任李银红律师受邀为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

时间:2021-10-10

4月17日为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法律法规意识,确保医疗安全,促进医患和谐,推动医院健康、稳步发展,2021年4月15日下午,受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邀请,我所主任李银红律师为医务人员进行了《民法典施行后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的专题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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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开始,李银红律师为医护人员介绍到,《民法典》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必将对我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带来更积极、更全面、更规范的影响,也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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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李银红律师结合自己多年工作经验特别是医疗纠纷案件处理经验,就《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编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作了重点详细的讲解。同时将《民法总则》与《民法典》中关于不同情形下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及举证责任分配的相关条文进行了逐条对比与解读。尤其强调《民法典》中,对于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规定上有了重大调整。在维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上,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对于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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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李银红律师以案释法,结合真实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解析,对医疗损害责任中的风险点进行了详细说明。最后,李律师强调,作为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把学习《民法典》与依法执业紧密结合,将《民法典》相关规定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去,依法执业、依法管理,加强医患沟通、预防医疗纠纷,全面提升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医疗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