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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法律常识快问快答--洪草草律师

时间: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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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一、没有领结婚证怎么离婚?
A

未领取结婚证的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1994年现行婚姻法施行前存在事实婚姻。


Q
二、同居期间育有子女,解除同居关系后抚养权怎么办?
A

参照婚生子女确定抚养权归属。


Q
三、离婚必须返还彩礼吗?
A

不是,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三类法定情形才能要求返还。

Q
四、婚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不愿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怎么办?
A

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Q
五、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吗?
A

不是,无法协商一致离婚的,需向法院诉讼离婚方可解除婚姻关系。

Q
六、诉讼离婚需要离婚冷静期吗?
A

不需要,离婚冷静期仅针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情形。

Q
七、婚内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A

不是,另一方未签字或在事后进行追认的,借款人所负债务其本人及债权人均不能证明是用于家庭生产经营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Q
八、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嘛?
A

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实际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Q
九、婚前父母出资购置房产的,出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嘛?
A

不属于,父母未明确表示出资赠予双方的,出资仅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予。


Q
十、离婚后,发现还有隐藏财产未分割的,还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吗?
A

可以,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洪草草

(专职律师)

执业领域: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建筑、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民事领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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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陈光秀

定审:江  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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