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执行主任李银红参加贵州省省级人民监督员
时间:2021-04-30
“作为人民监督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恪守人民监督员职业道德,遵守人民监督员行为规范,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公平正义而努力工作!宣誓人李银红,宣誓时间2017年4月6日。"

2017年4月5日至4月7日,我所执行主任李银红参加贵州省省级人民监督员选任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会,并深入学习讨论《司法行政制度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六大问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务》、《检查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等等。

